2017-02-27
最佳答案
您好!
天津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對網絡經營主體發(fā)放“網絡經營者電子鏈接標識”,是履行國務院賦予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職能的具體舉措,以引導和幫助網絡經營者主動公開其真實合法的市場主體資格信息,促進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。
網絡經營者電子鏈接標識的申請發(fā)放,實行“網絡經營主體主動申請,后臺自動審核發(fā)放”的原則和方式。凡開設有網站(網頁)并由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登記注冊的市場經營主體,均可申請網絡經營者電子鏈接標識。申請者應將申請成功的電子鏈接標識貼置在開設網站(網頁)醒目位置。
天津市網絡商品交易監(jiān)管服務網:http://na.tjaic.gov.cn/
林依然
提問
采納率:3%
回答數:14248
贊同數:2209